南乐县第二水厂厂区设备购置及工艺安装工程项目(膜处理及加氯间工程、水泵机组设备除外)(三次招标)变更 |
点击:17次 日期:2016-09-14 21:11:51.0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6/8/30 | ||
项目名称: | 夏庄林区黑涧沟工队房修缮工程 | ||
工程地点: | 崂山林场夏庄林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财政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其它 | 工程类别: | Ⅲ类工程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656.11万元 | 工程造价: | 577.11万元 |
结构形式: | 框架 | 工程规模: | / |
计划文号: | 青崂发改投资[2016]148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 | 绿色通道编号: | |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市崂山风景区管理局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李广海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8893068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青岛市崂山风景区管理局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李广海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8893068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高学斌、李宁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5063327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甲级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对崂山林场夏庄林区黑涧沟工队房进行修缮,并对相关配套设施进行完善,详见工程量清单。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上三年度至少完成过一个同类项目;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额750万元及以上的公用建筑工程。 四、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6年08月31日09时至2016年09月06日16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到青岛市崂山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青岛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市民文化中心D座)报名。报名电话0532-88036109。 1、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投标单位注册地址、详细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原件。 6、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合同、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或验收证明或工程质量获奖证书)及书面提供网上中标公示的中文网站及招投标主管部门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投标企业的公章、法人章。网上无公示的项目需说明原因,并提供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如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至6条要求的材料。 | |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招标人将按照资格审查办法从报名合格的企业中选取投标人,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自行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 |
六 、评标办法 | |
/ | |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 |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为现场报名,无需网上报名。除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外,其他如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答疑、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评标办法等均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 |
九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3、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15422.00元(大写:壹拾壹万伍仟肆佰贰拾贰元整),以电汇的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收款人: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账号:802070200239809;开户银行:青岛银行南京路第二支行。 5、协调当地群众关系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