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公安局关于政法装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
点击:33次 日期:2016-09-14 21:10:55.0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垃圾发电厂(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珠海市垃圾发电厂3300吨生石灰粉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GJ2016-173)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J2016-173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垃圾发电厂3300吨生石灰粉采购项目
三、项目限价:人民币贰佰玖拾柒万元整(¥2,970,000.00),超出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3300吨生石灰粉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交货期:分批分次交货。开始交货时间约从2016年11月份开始,具体时间待需方根据生产情况确定后通知。每次送货前,需方提前三天电话通知供方,供方收到需方的送货通知后应在三日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C、若非货物生产商,则应具有货物销售许可资格(提供货物生产商出具的销售许可授权委托书(或代理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时查验原件,未能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29日起至2016年9月6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19日9:00-9:30 (北京时间),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19日9:30 (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6年9月19日9:30 (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垃圾发电厂
(2)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851922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先生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07(项目咨询) 传 真:0756-217370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邮编:519000
(5)购买标书及交纳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帐号:110073052743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珠海市垃圾发电厂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