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年产3000吨活性炭项目建设中标公告 |
点击:23次 日期:2016-09-14 18:52:24.0 |
一、采购项目名称:原公安局办公楼6M砼路工程项目(三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WT-RZCG2016-2101
三、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原公安局办公楼6M砼路工程项目(三次)
2.项目编号:WT-RZCG2016-2101
3.采购预算: 13.91万元
4.标包划分:一个包
5.项目内容:原公安局办公楼6M砼路工程项目(三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6年08月29日至 2016年09月02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
3.方式:现场领取,本项目不提供邮购磋商文件服务。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未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
5.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磋商文件购买手续:
5.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或盖章、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供应商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时间要求为自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前六个月以内;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
5.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原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09月09日15时00分至2016年09月0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四楼第四开
标室。
七、磋商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09月0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四楼第四开标室举行磋商仪式。
八、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日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梁宏基
联系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98号
联系电话:0633—8781262
2.采购代理机构:日照市大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日照市烟台路162号
联系人:门晓 耿阿梦
联系方式:0633-8899318
原公安局办公楼6M砼路工程磋商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