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北社乡北社村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 |
点击:94次 日期:2016-09-11 07:41:04.0 |
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内容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凯旋门二期11#12#14#住宅楼、幼儿园、门卫、公厕、垃圾站及部分地下车库已由石家庄市鹿泉区发展改革局以鹿发改投资核字【201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单位:石家庄市鹿泉区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工程地点:鹿泉区上庄镇上庄村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11#12#14#楼、幼儿园、门卫、公厕、垃圾站及部分地下车库)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建设规模:11#楼建筑面积13337.96;12#楼建筑面积11627.59㎡;14#楼建筑面积14143.33㎡;部分地下车库建筑面积7124.27㎡;幼儿园建筑面积1200㎡;门卫建筑面积25㎡;公厕建筑面积 40㎡;建筑总面积40373.88㎡。本项目投资额约7090万元。 2.6资金来源:自筹 2.7工 期:73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 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进冀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已登记的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报名方式: 4.1投标申请人须持企业锁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或持企业IC卡在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报名 在报名期间内投标申请人须将以下资料报至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1.1企业资质证书;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1.3安全生产许可证; 4.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1.5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1.6网上报名回执单; 上述证件须出示原件同时带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其中“4.1.4”项留原件),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4.2.报名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斗路与石邑大街交叉口东南角中国银行三楼)。 4.3.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9月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4.4. 招标文件800元/套,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4”项内容到指定地点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9月23日09 时 0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招标人:石家庄市鹿泉区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博飞 联系电话:18031141419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丁基 联系电话:13603390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