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干部数字档案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点击:28次 日期:2016-09-11 05:21:35.0 |
2016-08-25
1.招标条件:
永州市冷水滩区花桥街镇卫生院、花桥街镇卫生院坪塘分院、普利桥卫生院、普利桥镇卫生院杉木桥分院等4个公租房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已由永州市冷水滩区发改委以冷区发改投[2015]18号文批准建设,以冷发改许准字[2016]55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永州市冷水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州市冷水滩区花桥街镇卫生院、花桥街镇卫生院坪塘分院、普利桥卫生院、普利桥镇卫生院杉木桥分院等4个公租房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2.2建设地点:冷水滩区花桥街镇卫生院、花桥街镇卫生院坪塘分院、普利桥卫生院、普利桥镇卫生院杉木桥分院
2.3招标范围:永州市冷水滩区花桥街镇卫生院、花桥街镇卫生院坪塘分院、普利桥卫生院、普利桥镇卫生院杉木桥分院等4个公租房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地面硬化、砖砌台阶、砖砌护坡、种植10公分桂花树等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2.4 投资金额: 总金额约人民币60.00万元(具体以冷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2.5 工 期:120天。
2.6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的规定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要求[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 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站:http://www.yzztb.org/上获取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招标文件售价400元 ,所有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款,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0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及开标地点:冷水滩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冷水滩区政府第十九楼1907室)。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8.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http://yzztb.org)上发布;修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