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服务水平,拓宽采购渠道,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商场内产品价格透明、商场间竞争较充分的优势,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对广德县域内的网上商城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凡经评审后符合本方案准入条件及相关服务要求的厂商、电商和实体供应商,均可入围成为网上商城供应商。本项目的征集将分为若干期,后续将不定期进行公开征集。入围供应商须通过网上商城平台对自身信息和商品信息进行及时更新。
一、本次征集实体供应商。
(一)入围方式:凡符合本项目准入条件及有关服务要求的应征供应商经评审合格后均可入围。
(二)采购人:进入网上商城采购的各类交易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三)征集文件提交时间:2016年9月6日8时30分至2016年9月6日9时30分。
(四)征集文件提交地点: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五)入围办法:本次项目征集评审采用符合性评审法作为对应征供应商应征文件的比较方法。
二、供货项目类别及相关规则:
实施范围:网上商城品目(参考:2013版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主体为货物类)、《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各级财政部门关于使用网上商城的相关规定。
网上商城商品类目见附件1。
三、入围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注册地在安徽省广德县境内;
(三)提交网上商城供应商服务承诺;
(四)需提供符合征集产品范围要求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一定的配送能力,根据采购人的需求,确保商品能及时送达采购人指定供货区域的任何范围。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应征供应商必须承诺符合以下要求:
▲(一)价格优惠
1、上架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供应商自营实体店、电子商务平台给予其他客户的成交价格和价格监控体系中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厂家标配的产品上另加零配件或相关增值服务(应单独挂网标明价格));
2、优惠额度不少于供应商给予其他客户最大的优惠额度;
3、入围供应商须积极参与并配合公管局和交易中心组织的针对价格优惠方案和服务质量提升方案的谈判,并按最新的约定调整优惠政策和相关服务。
▲(二)上架产品
1、国家对相关产品的强制性认证要求;
2、上架的产品型号应跟市场销售的产品保持一致,不得销售针对政府采购的特供商品,上架产品必须可供货,已停产型号或缺货的产品应及时下架
3、入围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库中产品的丰富度,提供专业性及多样化的产品可供采购单位选购。上架产品应根据市场情况及时更新型号、价格、服务等,如有变动,供应商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对相关产品进行更新。
▲(三)服务与响应
为确保各采购人的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入围供应商必须具有完善的销售或仓储网点、售后服务、配送能力、网上商城专用协调和投诉渠道。
1、在原厂提供的服务基础上,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接受社会各界对商品价格及服务的监督;
2、遵守网上商城管理规定和产品购置标准等相关规定,做好供货服务;商品须在订单确认后不超过五个工作日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另有要求除外;
3、供应商对其商品按入库承诺提供配送、保修等服务,当商品或售后服务出现投诉或纠纷时,应在服务承诺及合同约定范围内妥善解决。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商品厂商推诿质量和服务责任时,供应商及其授权方应承担终极责任并提供质量和服务保障;
4、在承诺的配送范围内按照约定的时间配送。不得因某批货物履约存在障碍,影响其他批次的货物的供货和优惠政策的执行。
5、单笔采购金额满200元或以上免费送货;单笔采购金额在200元以下或采购单位应急的采购需求,供应商应结合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配送服务及配送价格。
6、产品“三包”服务,即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采购人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采购人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由供应商为采购人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国家有关规定退货。出现故障需要保修的,应在报修起24小时内上门维修。
7、有应急等特殊情况需求时,供应商应采取积极措施配合采购单位,及时供货或维修,如出现故障超过48小时无法解决的,应提供备用设备。
(四)电子化销售平台对接要求:
1、为实现商品信息、价格与应征供应商电子化销售同步,网上商城数据可与供应商电子化销售平台数据库直接对接,以实现信息的实时自动更新,工作要求及如下:
(1)入围供应商应当将属于销售范围内的的所有商品信息,均按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的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结构标准、同步更新规则推送至数据库,在数据库进行自动分类处理后,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商城平台再从前置机提取所需的商品数据,并按统一的发布规则在网上商城系统上发布产品;
(2)入围供应商必须保证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权对网上商城产品与入围供应商实际销售的产品信息是否一致进行核查,发现有不真实、不一致等违规情况,将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
(3)采购人可通过网上商城系统对各供应商销售的产品进行对比和筛选。
2、入围供应商在签订协议后,必须按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广德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和制定配合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数据接口工作措施和方案,供接口开发参考。入围后的数据接口开发实施,可能需按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对入围供应商的方案进行调整,入围供应商须全力配合。
五、入围供应商相关管理规定:
(一)供货采购要求
1、各级财政部门或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部分通用类货物制定了配置预算标准,各级采购人应严格遵照执行,如有必要采购超配置标准的货物,应当获得本级财政部门或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采购。
2、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采购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优先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如清单内容有调整或更新,则以最新的清单内容为准)。具体清单包括: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列示的产品,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采购人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不在集中采购目录之内且未达到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小额、零星自行采购项目采购,暂不实施进口产品审核管理。
▲4、入围供应商对其产品按应征或协议承诺提供配送、保修等服务,当产品或售后服务出现投诉或纠纷时,应在服务承诺及合同约定范围内妥善解决。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产品厂商推诿质量和服务责任时,入围供应商及其授权厂家应承担终极责任并提供质量和服务保障。
5、对1000元或以上单价的商品,必须附贴信息标签。
6、各采购人要加快通用类货物的政府采购支付进度,凡属采购单位无故拖延付款的情形,将对相关采购人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7、采购人、入围供应商应当无条件配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结算方式
资金结算收采购人按财政部门规定的方式进行结算。(主要为货到付款、第三支付及国库线下支付等方式)。
六、履约监督
(一)监督检查要求:
1、县公管局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定期对网上商城的产品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有权强制下架,取消违规产品的相关订单,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
2、供应商必须协助县公管局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商城产品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产品及时向县公管局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报。
(二)管理办法:同时执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商城供应商管理规定(试用)》及广德的相关规定
(三)违规处罚措施(试用)
1、供应商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县公管局对其发出警告,并暂停其供货资格三个月:
1)因上架产品出现质量及量价格问题,造成产品被强制下架的;
2)不按应征或协议要求进行商品配送、售后服务及结算;
3)服务期内被有效质疑或投诉的。
2、供应商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取消网上商城供应商资格、两年内不得参与广德行政区范围内政府采购活动:
1)两次被暂停供货资格的;
2)弄虚作假、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3)通过不正当手段串通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
4)存在其他阻碍网上商城管理运作的违法违规行为。
5)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供应商以任何理由不签订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按时供货,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暂停其一年网上报价资格。
3、当相关管理规定作出修改、补充后,按作出修改、补充后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要求:
1、采购人保留审查入围供应商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入围供应商申请材料的真实可靠性、规模、人员、场地、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
2、本项目服务需求方案、中标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均为服务协议的一部分,对协议双方有约束力。
3、本次征集不接受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应征申请。
4、根据网上商城发展的需要,如本次入围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县公管局有权对供应商进行补充征集。
5、在本项目协议签订前,县公管局有权组织入围供应商进行谈判,主要针对优惠率、服务条款、系统数据对接等执行细节进行进一步确定。
6、县公管局向入围供应商发放《入围通知书》后,签订协议,入围供应商须缴纳保证金1万元。
7、入围供应商在自身不满足供货条件时,可自行申请退出。
8、如入围供应商未按照征集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履约,或考核达不到考核要求,县公管局将对已上架产品进行强制下架并终止产品报价资格。
9、网上商城的接口标准如下附件一所示,各入围供应商如有必要可自行开发相关接口,与网上商城进行数据交换。(附件一的接口为简要参数,具体参数及细节请各应征供应商与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联系。)
八、评审办法
1、县公管局及交易中心组织征集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本项目的征集评审工作。
2、评委会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征集的应征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对征集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
3、评委独立评审后,评委会对应征供应商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符合评审指标通过标准的,为有效应征。
4、评委会在征集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5、征集评审后,评委会应写出评审纪要并签字。评审纪要是评委会根据全体征集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征集评审记录和征集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委会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审纪要上签字。评审纪要应如实记录本次征集评审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征集评审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