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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德感消防中队训练塔重建项目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点击:51次 日期:2016-09-10 21:48:15.0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GJZ2016J-C20
1、招标条件
2016年长春市道路大中修工程(迎宾路、体育中心路面、咸阳路周边道路改造、断头卡脖路等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己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管理处以《关于将迎宾路列入2016年市政设施维修养护计划的通知》、《关于将长春市体育中心路面工程列入2016年度计划的通知》、《关于将咸阳路周边道路工程列入2016年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养护(大中修、精细化改造)计划的通知》,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计划财务处以《关于55项断头脖路项目建设通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16年长春市道路大中修工程(迎宾路、体育中心路面、咸阳路周边道路改造、断头卡脖路等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春市
2.3招标范围: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等
2.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行业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专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勘察设计管理经验,担任过类似项目的负责人。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
3.4外埠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网上自行报名或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后,至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后审)。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企业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6)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7)外埠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市政务中心三楼车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报名联系人:姚女士
报名联系电话:0431-87821231
传真: 0431-8782019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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