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农贸市场配套设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南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建筑面积83000平米,占地面积120亩。
2、建设地点:南乐县傅潭路与开元路交叉口
3、资金来源及投资金额:企业自筹,共约1100万元;
4、项目编号:HBHJ1608-HN-012
6、招标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具体详见图纸);
第一标段:管网工程以广场中心为分界点,广场中心以西为第一标段,(注:雨水管网道路中心的雨水井及雨水篦子划分在第一标段);道路部分:从东西中间道路划分,中间道路(中轴线西侧部分)划分至第二标段。注:第一标段另加暂列金40万元用于其他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给排水及消防:管网工程以广场中心为分界点,广场中心以西为第一标段,广场中心以东为第二标段(注:雨水管网道路中心的雨水井及雨水篦子划分在第一标段);道路部分: 从东西中间道路划分,中间道路(中轴线西侧部分)划分至该标段。
7、工期:第一标段:45日历天;第二标段:45日历天
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此项目两个标段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0、投标单位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有在建工程。
4、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
5、2014年度及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6、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日期为准)企业承担建设市政类似工程一个、项目经理在本企业承担建设市政类似业绩一个(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及网上查询方式等资料)
7、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8、此项目两个标段资格审查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领取方法
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已有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未有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可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指南”查询办理数字证书流程。
2、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 2016 年 8 月 30 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3、其他材料:包括补充文件、澄清答疑等材料。请投标申请人自行在《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查阅。
四、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1 日上午09 时 00分, 地点为: 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10万元;第二标段:10万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备注:转账用途须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52399523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039116655 0393-8557966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2016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