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TC-2016-15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500KVA专用变配电低压出线和道路路灯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建设资金来源单位结余结转资金、科技条件专项资金—电力线路改造,招标人为 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 ;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预算造价约159.829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500kVA专用变配电低压出线和道路路灯工程;主要包括电气工程和路灯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20062.80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 三 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 三 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 月 / 日 /时 分至 / 年 / 月 /日 /时/ 分通过/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3.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月24日至2016 年 8月 29 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9时 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8)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4.4.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016年 9 月5日上午9时3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叁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ppt://www.fjbid.gov.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