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XZ16561
开标时间:2016-09-21
所属行业:1
标讯类别:1
资金来源:0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0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1656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钓安置小区一期(监理)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岚综实项目审批[2015]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融资,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平潭。
2.2. 工程建设规模:吉钓安置小区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137373㎡。计容建筑面积97833㎡,其中住宅面积90190㎡,其它面积6923㎡;不计容面积39540㎡,其中地下室面积36860㎡,架空面积2680㎡。工程造价约30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吉钓安置小区一期施工监理,主要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监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丶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之日满止。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2.6. 设计单位:福建省闽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7. 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30%计取,暂定:385.56万元。最终以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以来至少完成一项一级住宅工程(住宅建筑面积12万㎡以上,或单项工程28层以上),监理费用不低于385.56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业绩证明。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同时公布中标候选人申报的类似工程业绩相关内容。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相关数据的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若以上两者均未能体现相关数据的以经图审后的施工图(加盖图审单位图审章和建设单位公章)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备注:若上述材料中的关键数据存在不一致时,以中标通知书所述的为准)。如发现伪造,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五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4.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
3.5.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6. 招标人将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3.6.1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则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6.2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则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收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3.6.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限期整改且在整改期内的。
3.6.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3.6.5依法将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3.7.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潭潭城镇龙景路建设局旁)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2)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70000元)。
(1)账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区直单位代理结算中心
账号:43126281031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营业部
(2)账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国库支付中心
账号:35001617207052505307-000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备注:投标保证金可存入以上任意一个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HXZ1656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
9月
21日上午
9时
30分,提交地点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www.ptzbtb.com)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平潭县翠园南路安置房小区4#-6#裙楼3层,邮编:350400;
电话:0591-86161896,传真:0591-38315052;
联系人:施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560550、87560557转807、806,传真:0591-87565955;
联系人:李俊泽、林晶。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潭城镇龙景路建设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