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SCZ(2016)042]睢宁县高作、浦棠粮管所日处理300吨低温循环式粮食烘干设备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
点击:11次 日期:2016-09-07 15:49:50.0 |
黑山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6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一~三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山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6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单位为黑山县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黑山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6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一~三标段)监理。
2.2建设地点:黑山县绕阳河镇、镇安乡、薛屯乡。
2.3计划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起至建设项目经国家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止(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4招标范围:黑山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6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一~三标段)涉及监理工作全部内容。
2.5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总监须为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他监理工程师配备齐全。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及以上等级信用报告,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
4.2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2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4.4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驻本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身份证件(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开标时间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招标人:黑山县大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绍华
电 话:0416-552272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联系人:佟爽
电 话:0416-3727777
传 真:0416-389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