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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2016年中央特大抗旱补助经费、中央特大抗旱补助经费(应急度汛)、河道堤防整治及重点岁修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结果的公示

点击:23次 日期:2016-09-06 21:12:15.0
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 
内容 招标编号:HXZB-2016-0523-005
1、招标条件
沧县沧东污水处理厂施工监理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且已落实,具备了招标条件,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沧县沧东污水处理厂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沧县沧东污水处理厂施工监理
2.2工程规模:日处理工业污水1万吨;新建沧县沧东污水处理厂,用于处理沧东经济开发区企业排放污水,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排放入廖家洼河
    处理工艺:进水→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池→厌氧-缺氧-好氧池→沉淀池→纤维转盘过滤器→紫外消毒渠→出水。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部分水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杂用水,尾水排放到廖家洼河中,优化环境,同时还可作为储备水资源备用,进一步处理用于市政杂用或者回用于企业工业补充用水。
    剩余污泥进入储泥池,通过带式压滤机进行污泥浓缩,含水率降低至60%以下外运填埋。
2.3工程建设地点:苍岩路以南、辽河道以东、海河路以西、普陀路以北。
2.4监理周期:开工至工程施工保修期满
2.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6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拟派总监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工程专业)。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投标。 
3.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8月24日9:00时至2016年8月30日17:00时(北京时间),自行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于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8月30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回执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内容应含社保系统养老保险缴纳信息)(如为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副本(三合一版本可提供扫描输出件)、新版资质证书副本(或扫描输出件)、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工程专业)、总监备案卡、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河北省投标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卡、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招标文件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招标人:沧县沧东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吴华      0317-3565959 

代理单位: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沧州市九河西路运河小区9号物业楼201
联系人:姜秉宇   
联系电话:0317-2080151
电子邮箱:hxzb03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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