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象达镇朝阳社区朝阳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
点击:18次 日期:2016-09-06 19:05:58.0 |
龙陵县象达镇朝阳社区朝阳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龙发改地区〔2016〕319号)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陵县象达镇朝阳社区朝阳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2.2 建设地点:龙陵县象达镇朝阳社区
2.3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自筹资金
2.4 项目规模:拟使用土地面积209亩。
2.5 招标范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90户760人,其中滑坡搬迁人口52户208人。配套建设安居房、人畜饮水、道路、通电等工程。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3.3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申请人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告知函(行贿犯罪告知函载明内容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完整时间至报名时间)。
3.5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应至少承担过同类(建设投资在800万以上的项目)的市政三项,并提供能够体现项目规模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6 拟派项目建造师应具有市政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应至少承担过同类(建设投资在800万以上的项目)的市政项目一项,并提供能够体现项目规模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7云南省外的企业还需具备《云南省从业单位备案证》。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6年 09月07日至 09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陵县白塔水乡5—10号一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报名需递交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6)资质证书;(7)安全生产许可证;(8)建造师资质证书;(9)检察机关出具的建造师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10)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11)省外企业《云南省从业单位备案证》。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龙陵县公告资源交易中心网、云南润宇网(网址:www.ynryw.com)。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郑兆仓
联系电话:1398759037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丽娟 张家荣
联系电话:15887688755 13987533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