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的公告保土储公告〔2016〕19号 |
点击:25次 日期:2016-09-01 16:16:28.0 |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关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的公告
保土储公告〔2016〕19号
经报请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保土储公告〔2016〕13号)要求,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于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31日,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001-03-08-3号和103-14-01-1号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
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经过报价,保山市青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1505.43万元人民币获得001-03-08-3号宗地共1.167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6025.59万元人民币获得103-14-01-1号宗地共4.671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