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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甸阳镇中心学校2016年秋季学生营养餐及食堂大宗食品大米、菜籽油、饵丝、米线询价采购项目废标公示

点击:20次 日期:2016-08-31 11:46:45.0

施甸县甸阳镇中心学校2016年秋季学生营养餐及食堂大宗食品大米、菜籽油、饵丝、米线询价采购项目于2016年08月30日上午09时00分,在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唱标时,发现如下问题:1、“施甸县德源商贸有限公司”、“施甸县晨阳商贸有限公司”、“施甸康金商贸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菜籽油”缺生产厂家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2、“施甸县德源商贸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大米”缺生产厂家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3、“施甸县委澄蔬菜有限公司”报价文件附件二:投标书中投标总报价为15000.00元(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与附件一:投标报价一览表不一致。

根据2004年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第(四)项之规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评标小组建议“施甸县德源商贸有限公司”、“施甸县晨阳商贸有限公司”、“施甸康金商贸有限公司”、“施甸县委澄蔬菜有限公司”按照无效标书处理。

根据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第一款之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评标小组建议本次招标所有标书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

云南煜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2016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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