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16年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
点击:11次 日期:2016-08-31 11:46:11.0 |
隆阳区2016年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隆阳区2016年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九届第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的规定,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标段 |
排名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投标总报价(元) |
得分(分) |
备 注 |
B1 |
1 |
施甸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7272480.00 |
99.89 |
中标候选人 |
2 |
云南立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268081.00 |
99.83 |
第一中标备选人 |
|
3 |
云南润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301275.00 |
99.43 |
第二中标备选人 |
|
B2 |
1 |
元江县热地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3504243.00 |
99.34 |
中标候选人 |
2 |
芒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3444541.00 |
97.65 |
第一中标备选人 |
|
3 |
会泽县明通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
3417898.00 |
96.89 |
第二中标备选人 |
以上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各投标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保山市交通运输局监审室提出,投诉材料应包括投标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为法人时,投诉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时,投诉资料必须有主要负责人或个人亲笔签字。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保山市交通运输局监审室
电 话:0875-2225612
邮 编:678000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