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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残疾人康复器材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点击:29次 日期:2016-08-25 03:11:04.0

云霄县莆美镇南山路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RC[YX-2016]第09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莆美镇南山路路面改造工程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发改审[2016] 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霄县莆美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莆美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霄县莆美镇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改造南山路路面长6.6公里,路面宽4米,以及涵洞、排水、安保防护工程等。
2.3项目总投资:约¥513.8万元, 预算审核价为¥4103210.84元, 最高限价为¥3610824元(含暂列金额¥20万元,不计税、不取费,不优惠。)
2.4招标范围及建设期限
本次招标范围为改造南山路路面长6.6公里,路面宽4米,以及涵洞、排水、安保防护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5计划工期要求为:9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3.6  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了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816日至2016年08 20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开标时,到现场签到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09080830分,地点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
5.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5.3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委托代
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到场签到并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及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按未递交标书处理。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以是被授权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09071700分前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以款项到达时间为准);
6.1.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1.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柒万元整(¥70000元)
汇入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户:(各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转入的银行账户)
(1)开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账  号:4195 6819 0817 
(2)开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云霄县支行
账  号:3500 1667 2070 5251 1880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单位若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漳建易[2012]12号》、《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本次招标则无需再缴交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如因字数太多无法填写,可用简写,但要能便于从字面上分辨出汇出保证金是用于本投标项目),否则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②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
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yx.fj.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霄县莆美镇人民政府
地    址:云霄县莆美镇
联 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859272908
传    真:0596-8551595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云霄县宝城路146号3楼
联系人:小吴
电话:0596-8528827
传真:0596-8528827
 
交易中心名称: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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