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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宣传栏[CYCG_2016_193]

点击:13次 日期:2016-08-25 01:18:48.0
内蒙古佳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清水河县2015年度征占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清财购准字[2016]36号
采购文件编号:MJ2016-JS58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2015年度征占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
138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和实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同时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08月15日至2016年08月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3:00—5:0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佳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1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
注:(1)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予以确认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两份,同时提供证件原件,证件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不一致的均不予接受;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4)根据《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154 号)文件规定,2016年 7 月 1 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需提供载有二维码新版资质证书。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 号)规定,投标人不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但务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将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
(5)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09月09日 下午3:00
投标地点: 内蒙古佳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09月09日 下午3:00
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302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001室
邮政编码
010020
联系人
王东平 刘 云
联系电话
0471-5189163-806
投标保证金账户
1.
账户名称
内蒙古佳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
5901 0154 8000 0076 7
2.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清水河县林业局
地  址
清水河县城关镇永安街
邮政编码
011600
联 系 人
李建军 李海波
联系电话
0471-793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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