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羊邑卫生院便携式彩超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竞争性谈判中标公告 |
点击:15次 日期:2016-08-25 01:12:29.0 |
工 程 编 号:4403062016006202
项 目 序 号:44030620160062
项 目 名 称:松岗街道“十大重点工程”(切块管理项目)-道路慢行系统工程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定性评审法 定 标 办 法:票决抽签
招 标 范 围:市政公用
项 目 总 投 资:10,000.000000万元
工程 估价:8,754.436838万元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
预计开竣工日期:2016年08月08日至2017年12月25日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最低企业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等级条件:
投标申请人应有的其它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5、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对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要求: 。
7、本项目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的;
(4)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5)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中标后的投标人应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08月08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29日 18:00
招 标 人: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工
联系电话:13265718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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