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设备采购(B标包)成交公告 |
点击:16次 日期:2016-08-25 01:12:10.0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东城分局)委托,对(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东城分局城市管理执法协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 DCCG2016075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东城分局城市管理执法协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玖拾萬元整(RMB:¥9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产品或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A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东城分局城市管理执法协管服务 三个月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5、供应商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一个城市管理执法协管服务项目业绩的合同和用户好评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 08 月 15 日至2016年 08 月 17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九楼B913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东莞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请各供应商自带U盘拷贝采购文件电子文档。
八、谈判截止时间:2016年 08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
九、提交谈判报价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九楼B915室;
十、谈判时间:2016年 08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
十一、谈判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九楼B915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6年08月 15 日 至 2016 年 08 月 1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东城分局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华大厦二楼
联系人:庾小姐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九楼B913室
联系人:练先生 联系电话:0769-22806627
邮 编:523009 传 真:0769-22806632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练先生 联系电话:0769-22806627
注:本项目详细公告信息来源于http://dggp.dg.gov.cn/(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如有内容不一致的,以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