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治文化教育中心和新野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
点击:55次 日期:2016-08-23 20:08:28.0 |
新野法治文化教育中心和新野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野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新野法治文化教育中心和新野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新野法治文化教育中心和新野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项目
(2)项目编号:XYGGZY-2016-075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6年7月1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8月23日
评标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5881910.42元
投标工期:10个月
投标质量: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耿坤鹏 (注册号:豫141151521299 )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昊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6070756.13元
投标工期:10个月(300日历天)
投标质量: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赵志强 (注册号:豫 141131313455)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野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庄科长
电话:0377-665651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377-63767712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及相关证明材料 (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若是授权委托人则须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