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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采购学生食堂委托餐饮公司经营管理(二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点击:51次 日期:2016-08-23 14:11:22.0
安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采购学生食堂委托餐饮公司经营管理(二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采购股   发布日期:2016-08-23 11:58:09   查看次数:33 次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安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委托,就“学生食堂委托餐饮公司经营管理(二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审、确定,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学生食堂委托餐饮公司经营管理(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安县采购谈判(2016)95号(总第209号)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本公告附件:《磋商文件》
    二、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本公告附件:《磋商文件》
    三、 供应商邀请方式: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6年8月22日
磋商小组成员:张德平、陈兴恒、郭鹏华
评审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高新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安阳市马氏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金额:肆拾万元整(¥:400000.00)
地址:高新区黄河大道西段十里铺村

序号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
服务期
服务地点
1
学生食堂委托餐饮公司经营管理
五年(10个学期:2016年7月30日—2021年7月15日)。
安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内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安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人:田文峰
电话:13949507748
地址:安阳县崔家桥镇
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光辉
电话:0372-2283982、2283983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3672212
地址:安阳市人民大道36号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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