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县招政采公字〔2016〕49号许昌县人民法院“电子档案数字化系统”公开招标结果公告 |
点击:25次 日期:2016-08-17 18:24:39.0 |
许县招政采公字〔2016〕49号
许昌县人民法院
“电子档案数字化系统”
公开招标结果公告
一、招标项目及编号
1、招标编号:许县招政采公字〔2016〕49号。
2、项目名称:电子档案数字化系统。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该项目招标公告于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上同时发布。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6年8月16日9:30。
2、评标地点:许昌县兴业大厦3115室。
3、评委名单:冉 震、田红敏、赵宏亮、王 强、刘忠阳。
4、评标结果:
参与评标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均未通过符合性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废标。
四、联系事项
采购方:
单位名称:许昌县人民法院。
地址:许昌县魏庄街 。
联系人:刘忠阳0374—5775016。
五、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有关规定,各有关当事人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