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宿鸭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
点击:31次 日期:2016-07-04 12:24:52.0 |
驻马店市宿鸭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评标结果公示
驻马店市宿鸭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开标会议于2016年07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宿鸭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编号:XHTC-FW-2016-0131 ZMD2016-195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驻马店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批复勘察设计费的 97%
拟任项目负责人:龚磊
第二中标候选人:信阳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投标报价(费率): 批复勘察设计费的98.8%
拟任项目负责人:向广银
第三中标候选人:周口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投标报价(费率): 批复勘察设计费的99.5%
拟任项目负责人:高廷志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6年07月04日至2016年07月06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驻马店市水利局
电话:0396-2690625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驻马店市宿鸭湖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5939655528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96-2979997 0371-5608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