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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S2016010-1鄢陵县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建设项目六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点击:19次 日期:2016-06-21 13:03:06.0


鄢陵县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建设项目开标会议于20166170900分(北京时间)在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鄢陵县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建设项目六标段

招标编号:XCGC-S2016010-1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舜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098138.04(元)

   大写:贰佰零玖万捌仟壹佰叁拾捌元零肆分

拟任项目经理:朱学安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241141458569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4)01007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华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107559.59(元)

   大写:贰佰壹拾万零柒仟伍佰伍拾玖元伍角玖分

拟任项目经理:郝宗才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24115156722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0279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阳市御龙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108788.49(元)

   大写:贰佰壹拾万零捌仟柒佰捌拾捌元肆角玖分

拟任项目经理:张贺菊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241080909899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1403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6620日 至622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行政监督机构:许昌市水务局

电话:0374-6061937

邮编: 461000
地址: 许昌八一路

县(市)行政监督机构:鄢陵县水

电话:0374-2708199
邮编: 461200
地址:鄢陵县水利局

六、招标人、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鄢陵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5699949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电话:0374-7335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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