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的公告保土储公告〔2016〕10号 |
点击:22次 日期:2016-06-07 11:50:38.0 |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关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的公告
保土储公告〔2016〕10号
受保山市工贸园区委托并报请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保土储公告〔2016〕5号)要求,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于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6月6日,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104-11-01-5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
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经过报价保山市博盛投资管理开发有限公司以1405.9646万元人民币获得104-11-01-53号宗地共6.0859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