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县公安消防大队营区翻修及和顺中队荣誉室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
点击:22次 日期:2016-06-02 15:22:05.0 |
腾冲县公安消防大队营区翻修及和顺中队荣誉室装修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采购人 |
保山市公安消防支队 |
联系电话 |
0875—2212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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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保山市升阳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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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
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875-2207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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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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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腾冲县公安消防大队营区翻修及和顺中队荣誉室装修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 |
保招代〔2016〕1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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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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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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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详见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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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
43.00万元 |
招标公告日期 |
2016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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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时间 |
2016年6月1日 |
谈判地点 |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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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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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标包 腾冲消防大队营区翻修 |
第一成交候选人:保山市五洲装潢有限责任公司 |
最终报价:215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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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成交候选人:保山康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最终报价:2156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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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包 和顺中队荣誉室装修改造 |
第一成交候选人:保山康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最终报价:191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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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成交候选人:保山大唐装饰装璜有限责任公司 |
最终报价:193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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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根据财库[2015]135号文规定,公示期为2016年6月2日(1个工作日)。投标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材料应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为法人时,投诉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时,投诉资料必须有主要负责人或个人亲笔签字。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2、公示期满后,请第一成交候选人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在此,衷心感谢各投标单位的积极参加与支持。 3. 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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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0875-2216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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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20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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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意见 |
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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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