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建设项目第一标段二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
点击:25次 日期:2016-05-19 11:30:59.0 |
濮阳县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建设项目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开标会议于2016年5月18日09时(北京时间)在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濮阳县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建设项目第一标段二次招标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侯选人:西昌市振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681333.73元
项目经理:王刚
建造师注册号:川25110102733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川水安B(2012)00041
第二中标侯选人:山东省禹城市外资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694554.78元
项目经理:徐勇
建造师注册号:鲁21408090178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水鲁建安B(2009)0000333
第三中标侯选人:南阳市御龙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696417元
项目经理:周闻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090101519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0856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6年5月19日至5月23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四、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濮阳县水利局
电话:0393-3211610
五、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393-32110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先生
电话:0393-8602097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