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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标 公 示 |
工程项目名称 |
兴义市兴丰大道道路建设工程(第三标段)附属配套工程(绿化、亮化工程) |
招标人 |
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深龙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 |
2016年05月10日 13:40:00 |
开标地点 |
黔 西 南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贵州新世纪建筑有限公司 |
总分: |
89.21 |
项目经理或首席设计师或项目总监 |
刘河龙 |
投标报价 |
11414698.92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家现代生态农业光伏发电厂区内场平道路及管网建设工程一标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江西省雄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总分: |
84.47 |
项目经理或首席设计师或项目总监 |
涂汇明 |
投标报价 |
11423919.89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寻甸县凤梧路建设项目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贵州大地建设集团第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总分: |
84.24 |
项目经理或首席设计师或项目总监 |
朱俊波 |
投标报价 |
11425614.43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道真自治县桃源乡道路施工工程 |
公示期 |
2016年05月18日 |
至 |
2016年05月20日 |
公示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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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
注:1.投标人详细评审情况见中标公示附表及详细评分汇总表。2.该公示因系统原因5月17日未发布成功,经联系主管部门和代理机构,将原公示日期5月17日至5月19日更改为5月18日至5月20日(交易中心受理部)。 | |
招标人电话: |
13985957124 |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监督部门 |
兴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部门电话: |
0859-22368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