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华麓水库、白滩水库、勒菜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
点击:136次 日期:2011-01-28 00:00:00.0 |
一、项目名称:灵山县华麓水库、白滩水库、勒菜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二、项目编号:LSZDXXSK201001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月5日至2011年1月11日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月26日上午9时 00分
六、中标结果公告时间:2011年1月28日~2011年1月31日
七、中标结果:
Ⅰ标:
中标人名称:广西永泰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人民币贰佰壹拾陆万贰仟零叁拾壹元整(¥2162031元)。
Ⅱ标:
中标人名称:广西永泰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人民币贰佰零壹万玖仟零壹拾壹元整(¥2019011元)。
Ⅲ标:
中标人名称:广西南宁继禹水电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元):人民币壹佰叁拾柒万壹仟伍佰陆拾肆元整(¥1371564元)。
八、评标小组名单:朱毅、刘敬欢、朱兴、陈超、严智
九、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有关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萍 电话:0771-2085231 传真:0771-2085235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或投诉的时间。
(6)质疑书或投诉书必须署名,质疑或投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人:灵山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