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9日,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对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卫交采2016ZB006(16021)
三、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部分项目内容及有关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一 |
律师阅卷系统 |
套 |
1 |
二 |
照相机 |
套 |
1 |
三 |
便携式打印机 |
台 |
10 |
四 |
打印复印一体机 |
台 |
5 |
五 |
台式计算机 |
台 |
10 |
六 |
笔记本电脑 |
台 |
20 |
七 |
办公家具 |
套 |
5 |
八 |
挂衣柜 |
个 |
5 |
九 |
档案柜 |
个 |
5 |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2016年04月06日
五、结果内容: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中成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陆拾壹万陆仟捌佰捌拾元整(¥616880.00元)
投标主要品牌:虹光、联想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林维翰、甘心涛、张克忠、王大莉、潘爱玲
七、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73-4472895
招标人: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150366300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3-5028800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与福彩街交叉口进达花园17栋1201室
八、招标文件及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
本项目中标结果自发出之日起公示三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谨对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表示感谢。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