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确山县中店村节水灌溉工程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
点击:42次 日期:2016-04-26 12:22:31.0 |
2015年确山县中店村节水灌溉工程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2015年确山县中店村节水灌溉工程开标会议于2016年4月25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15年确山县中店村节水灌溉工程
项目编号:ZMD2016-124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施工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惠泽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937000.50元
拟任项目经理:陈勇纳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09101676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2)00269
第二中标候选人:洛阳锦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937519.41元
拟任项目经理:刘万春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2123219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0520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正源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 938142.62元
拟任项目经理:刘红举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070806717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6年4月26日至4月28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确山县水利局
电 话:0396-7022438
邮 编:463000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确山县农田水利水库河道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梅先生
电 话:0396-2782050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903960902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