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站产品设备及安装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
点击:18次 日期:2016-04-19 12:24:33.0 |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编号:(X)LLCG2016×15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6年4月5日受龙陵县公安局委托采购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站产品设备及安装服务项目,共5项,招标编号:(X)LLCG2016×15。经县人民检察院预防科登记备案、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审批立项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公告后,按照政府采购法询价采购的方式,共发出询价采购函、表5个,收回3个,于2016年3月21日在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的监督下,由采购单位组成的采购询价小组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评标室开标、评审,按照采购项目“响应招标文件及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询价函(通知)、表(X)LLCG2016×15要求,报价齐全,且报价合计超过采购单位预算价合计499750元或未按询价表内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在有效投标文件范围内以合理报价合计低,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优越”为入选或中标的原则。经现场开标、评审,由云南美伦科技有限公司,以报价5项,报价合计498850元, 供货期7日历天中标。现将有关要求事项公告如下:
1、必须认真按照“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询价采购函(通知)、招标编号:(X)LLCG2016×15”的内容及投标文件承诺规格标准组织执行。
2、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必须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产品设备生产厂商或授权经销商授权书原件。
3、所供项目产品设备必须按照所供样品样式供货,且需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见报名公告)进行现场安装、培训、调试运行及服务到位,并由采购单位有关技术人员现场验收后签字,其它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要求办理。
4、本中标公告公示期2016年4月19日,共1个工作日。中标供应商于公示结束后尽快到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