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决定范县2015年第二批财政扶贫整村推进项目重新开标的通知 |
点击:16次 日期:2016-04-18 18:45:43.0 |
范县2015年第二批财政扶贫整村推进项目依据原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16年4月13日9时00分在阳光大厦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招标人及有关监督人员发现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不符合范县的相关规定,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范县2015年第二批财政扶贫整村推进项目,属于全部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对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范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范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暂行规定的通知》(范政[2012]24号文)。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商务标评审标准”与(范政[2012]24号文)的规定不符。
发现问题后,范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研讨会,研究决定:本项目于2016年4月13日9时00分在阳光大厦进行的开标、评标工作废除,必须依据范政[2012]24号文的相关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重新开标,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93-8799698
范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