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城区市政消火栓增设工程中标结果公示表 |
点击:317次 日期:2016-04-01 09:29:22.0 |
(公示期:2016年 3 月 31 日――2016年 4 月 5 日)
项 目 名 称 |
黔江城区市政消火栓增设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2488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黔江区泰来宏达自来水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390827053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7783158899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黔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鑫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黔江区辉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重庆黔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万元) |
307.376358 | ||
工商注册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4213901275F |
组织机构代码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区发改委 |
联系电话 |
023-79240410 | ||
区监察局 |
023-79224573 | ||||
招标人:重庆市黔江区泰来宏达自来水有限公司 2016年 3 月 31 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 3 月 31 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