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工程)一标段(乌电片区、彩虹路)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
点击:114次 日期:2016-03-25 09:47:20.0 |
(公示期:2016年3月24日—2016年3月28日)
项 目 名 称 |
黔江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工程)一标段(乌电片区、彩虹路)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2227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3-7922959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3908271082 | ||||||
一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黔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黔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升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重庆黔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715.094126 | |||||
工商注册号 |
91500114213901275F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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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区发改委 |
联系电话 |
023-792307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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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4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3月24日(单位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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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