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普定县土地开发中心委托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 普定县2014年水田开发项目(施工)招标(安市公资交(建)示(2015)731号) 已于 2015 年 11 月27 日 11 时 00 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聚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12450884.02元
中标工期:180天
项目负责人:严虎
项目负责人资质:水利水电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1131313922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亚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1245994.15元
中标工期:180天
项目负责人:安成科
项目负责人资质:水利水电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1091109871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梵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12358800元
中标工期: 180天
项目负责人:张宏超
项目负责人资质:水利水电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1131312596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5年12月4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普定县国土资源局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