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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门坡脚经屠宰场至新人民医院道路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点击:368次 日期:2015-12-02 19:00:12.0

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东门坡脚经屠宰场至新人民医院道路工程项目(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
招 标 人 贵定县城乡建设和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11月30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 贵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川省圣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总    分:  87.91
  项目经理: 杨慧芳
  报价(元): 4686481.33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重庆民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总    分: 87.54
  项目经理: 胡玉侠
  报价(元) : 4664632.28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总    分: 86.35
  项目经理: 文亮
  报价(元): 4638452.04
公 示 期 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4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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