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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坝区乐平镇乐平村、塘约村、斯拉河村片区综合开发工程交易结果公示

点击:359次 日期:2015-11-24 16:33:02.0

平坝区乐平镇乐平村、塘约村、斯拉河村片区综合开发工程交易结果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5 689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平坝区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委托贵州安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平坝区乐平镇乐平村、塘约村、斯拉河村片区综合开发工程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706号 已于2015 11 17 11 00 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遵义鸿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2601848.33元

中标工期: 8个月

项目负责人: 方靖华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祥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2665025.00元

中标工期:8个月

项目负责人: 李守洪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安顺市实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2600000.00元

中标工期:8个月

项目负责人: 朱光亮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交易结果公示至 2015 11 26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平坝区发改委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 1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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