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电梯安装工程中标公示 |
点击:23次 日期:2015-11-24 16:32:59.0 |
中 标 公 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兴仁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电梯安装工程 | |||||
招标人 | 兴仁县人民法院 | |||||
代理机构 | 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11月19日 13:40:00 | |||||
开标地点 | 黔 西 南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苏州富士精工电梯有限公司 | 总分: | 82.92 | ||
项目经理或首席设计师或项目总监 | ||||||
投标报价 | 1093170.33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汤汪花园农民拆迁安置小区A2区块地块111#-123#楼电梯采购; 2.景德镇市国信.御城商住楼住楼小区二期(电梯采购及服务)。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苏州帝奥电梯有限公司 | 总分: | 77.46 | ||
项目经理或首席设计师或项目总监 | ||||||
投标报价 | 1118099.84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水岸佳苑D地块安置房工程电梯项目; 2.桐乡市世贸中心置业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电梯安装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总分: | ||||
项目经理或首席设计师或项目总监 | ||||||
投标报价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公示期 | 2015年11月24日 | 至 | 2015年11月26日 | |||
公示说明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 |||||
招标人电话: | 18008591518 | |||||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监督部门 | 兴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监督部门电话: | 0859-62229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