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新区室外工程及外管线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
点击:193次 日期:2015-11-18 12:05:37.0 |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新区室外工程及外管线工程
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5) 679 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委托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新区室外工程及外管线工程施工招标(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 665 号) 已于2015 年11月13日 10 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 4554166.57元
中标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杨正成
项目负责人资质: 一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黔152060700221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4554000.00元
中标工期: 1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何建萍
项目负责人资质: 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桂245121332677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遵义鸿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 4559365.36元
中标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方靖华
项目负责人资质: 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黔251071211253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5 年 11 月 20 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安顺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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