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白石乡龙池村委至湖北长顺界路面硬化工程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
点击:51次 日期:2015-11-11 17:55:33.0 |
(公示期: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3日)
项 目 名 称 |
黔江区白石乡龙池村委至湖北长顺界路面硬化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58542 | ||||||||
招 标 人 |
黔江区白石乡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023)79640001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佳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13628299991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宏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黔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湖南山水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重庆宏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320.2745 | ||||||
工商注册号 |
500900000002675 7-6-1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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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黔江区发改委 |
联系 电话 |
023-79230718 | ||||||
黔江区监察局 |
023-79223647 | ||||||||
黔江区交委 |
023-79222686 | ||||||||
招标人: 2015年11月10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2015年11月10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