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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晴隆县中部项目区陈庄小流域Ⅱ标段(复审)中标公示

点击:28次 日期:2015-11-11 11:41:37.0

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晴隆县中部项目区陈庄小流域Ⅱ标段(复审)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晴隆县中部项目区陈庄小流域Ⅱ标段

 

招标人

晴隆县水务局

 

代理机构

贵州致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92813:10:00

复审时间

2015110609:40:00

 

开标地点

 西          

 

第一中标候选人

公司名称:

兴义市闽兴生态建设苗木有限公司

总分:

94.35

 

项目负责人

田大春

 

投标报价

3428845.40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业绩1:兴义市2013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业绩2:滇黔桂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广南县那洒项目区那洒小流域项目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滇黔桂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广南县那洒项目区那洒小流域项目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司名称:

贵州顶效开发区闽兴生态苗圃场

总分:

92.03

 

项目负责人

陈明君

 

投标报价

3475308.95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业绩12014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晴隆县哈马小流域工程C2标段;

业绩2:滇黔桂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云南省西畴县兴街区项目工程第三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滇黔桂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云南省西畴县兴街区项目工程第三标段。

 

第三中标候选人

公司名称:

 

 

 

 

项目经理或首席设计师或项目总监

 

 

投标报价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公示期

2015111020151112

 

公示说明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电话:

0859--7612881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监督部门

黔西南州水务局

 

监督部门电话:

0859-322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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