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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钟山区2014年度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大湾镇康居新城安置点、2014年度扶贫生态移民

点击:79次 日期:2015-11-02 17:25:46.0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六盘水市钟山区2014年度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大湾镇康居新城安置点、六盘水市钟山区2014年度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大湾镇康居新城安置点(二期)勘察招标 
招 标 人 六盘水钟山区大湾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开标时间 2015年10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有色地质工程勘察公司
技术部分 43.32
商务部分 29.5
投标报价 19.92
扣分因素 0
总 分 92.74
项目负责人 刘发祥
报 价(元) 84.30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技术部分 26.68
商务部分 20.67
投标报价 18.74
扣分因素 0.00
总 分 66.09
项目负责人 丁晓江
报 价(元) 84.90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建筑工程勘察院
技术部分 27.75
商务部分 19.75
投标报价 17.31
扣分因素 0
总 分 64.81
项目负责人 袁凌云
报 价(元) 83.80
公 示 期 2015-11-2 2015-11-4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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