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施工招标 |
点击:73次 日期:2015-10-10 10:43:26.0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施工招标 | ||
招 标 人 | 务川自治县财政局 | ||
代理机构 | 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10月9日09:00 | ||
开标地点 | 务川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务中心开标室)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梵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王国栋 | |
| 报 价 | 3402954.29元 | |
| 总 分 | 86.50分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民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陈登强 | |
| 报 价 | 3424075.76 元 | |
| 总 分 | 85.71分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华恒水利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王正虎 | |
| 报 价 | 3438046.41元 | |
| 总 分 | 84.92分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公 示 期 | 2015-10-10 | 至 | 2015-10-13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