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长期镇五七村天堂坝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
点击:53次 日期:2015-10-10 10:43:22.0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赤水市长期镇五七村天堂坝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 ||
招 标 人 | 赤水市长期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10月08日14:00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珠海路广珠酒店二楼会议室(遵义市珠海路)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梵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王伟 | ||
报 价 | 1075346.24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开阳龙岗镇格林村、立京村省级现代农业整治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省泸县加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韦正丰 | ||
报 价 | 1075453.59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泸县石桥镇永定等五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川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李勇 | ||
报价 | 1075330.71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新津县花源镇东会村、长乐村、串头铺村土地整治项目 | |
公 示 期 | 2015年10月9日 | 至 | 2015年10月11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