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草圭堂前院主体维修保护工程(二次)招标 |
点击:55次 日期:2015-10-10 09:15:26.0 |
(公示期:2015年10 月 9日――2015年10 月 12日)
项 目 名 称 |
黔江区草圭堂前院主体维修保护工程(二次)招标 | ||||
招标公告编号 |
057588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黔江区文化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23-79248502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18696990040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博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盛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宏腾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博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万元) |
195.387019 | ||
工商注册号 |
330624000003532 |
组织机构代码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区发改委 |
联系电话 |
023-79240410 | ||
招标人:重庆市黔江区文化委员会 2015年10 月9 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 10月9 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