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正阳街道积富居委至马鬓岭(青元村)路面硬化工程建设工程拟中标公示 |
点击:91次 日期:2015-09-25 17:14:04.0 |
(公示期:2015年 9月 24 日 至2015年 9 月 28 日)
项目名称 |
黔江区正阳街道积富居委至马鬓岭(青元村)路面硬化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57265 | |||||
招标人 |
黔江区人民政府正阳街道办事处 |
联系电话 |
18183192929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13896801850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标 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凌云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利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熙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人 |
凌云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158.5016 | |||
工商注册号 |
330824000000712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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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区发改委 区监察局 |
联系 电话 |
023-79240410 | |||
区交委 |
023-792226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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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黔江区人民政府正阳街道办事处 2015年 9月 24 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015年 9月 24日(单位公章) |
备注: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