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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2015年度苍龙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点击:60次 日期:2015-09-02 16:44:43.0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仁怀市2015年度苍龙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 标 人

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9月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写字楼6楼)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刘村民

报 价

36647982.38

总 分

94.64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八幢厂房、办公楼、室外配套装饰装修工程、九龙湖花园小区、金阳世界碧潭园二区2Ba(1#-4#楼)标段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江西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黄三强

报 价

36490886.05

总 分

93.75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合肥高新区科研生产楼1#主体工程施工、仁寿县人民医院灾后迁建工程住院综合楼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海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肖凌

报 价

36636966.04

总 分

91.70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内蒙古世纪商城附属配套D-2#/D-3#商业用房项目、景观大厦商住综合楼建设项目、绵阳教育园区灾后重建学校职工公寓楼2号、3号楼建设项目

公 示 期

2015年  9月 3  日

2015年 9 月 8  日

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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