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县城供水设施改造工程(西门关水厂、王大湾水厂水处理设施)最新 |
点击:40次 日期:2015-09-01 00:46:32.0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县城供水设施改造工程(西门关水厂、王大湾水厂水处理设施) | ||
招 标 人 | 遵义县自来水公司 | ||
代理机构 | 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8月27日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万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蔡荣圣 | ||
报 价 | 3983653.72元 | ||
总 分 | 90.77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修文县青中至铁厂道路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倪阳波 | ||
报 价 | 3942590.57元 | ||
总 分 | 89.68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镇宁县城南北大道道路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毕节市宇通建业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 | 刘君 | ||
报价 | 4024892.23元 | ||
总 分 | 89.38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威宁县沙淤路建设工程 | ||
公 示 期 | 2015年9月1日 | 至 | 2015年9月3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